終于有“大神”來治朋友圈中的廣告了
摘要:終于有“大神”來治朋友圈中的廣告了,廣告法,朋友圈,廣告圈,違法廣告,朋友圈作為一個具備評論、分享等功能的社交平臺,在發展的過程中,已然變成了一個“廣告圈”,這廣告橫行霸道、肆無忌憚,但是偏偏又叫人無可奈何,所幸,大神《廣告法》終于到來。
朋友圈作為一個具備評論、分享等功能的社交平臺,在發展的過程中,已然變成了一個“廣告圈”,這廣告橫行霸道、肆無忌憚,但是偏偏又叫人無可奈何,所幸,大神《廣告法》終于到來。
為什么朋友圈會變成廣告圈?朋友圈里做的都是生活或者工作中的朋友或熟人,有很多人礙于情面,不得不接受朋友圈中熟人所發布的廣告信息,甚至有時會被要求轉載,但是就算是有時候明知道會被騙,還是被這些所謂的感情逼迫投降而無能為力。
新《廣告法》中明確指出,微信朋友圈轉發廣告最多被罰100萬。一般微信朋友圈中的廣告有兩種形式,一種是微信訂閱號或者是公眾號所發布的廣告,對這個一定要嚴格的把關;另外一種就是私人朋友圈中所發布的廣告,對于這種可能會出現的虛假廣告,可以像工商部門舉報,至于轉發者,要看其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來進行罰款。
社交媒體因其自身的轉發規律,所以對于轉發廣告現象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,如果是正當合法廣告那么轉發就不違法,如果不能判定廣告是否虛假,也不是為盈利,那么轉發者責任就很小。所以在這里合肥網站建設特別要強調的一點就是,查處朋友圈違法廣告的能力還需提高,可是這確是現在朋友圈廣告執法最大的難題。
解決朋友圈查處違法廣告困難的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入手,一個是靠網友的積極參與;另一個就需要運營商們的技術性監督。朋友圈雖然是個虛擬的網絡空間,但是并不是說在這里道德與法制就處于真空狀態,新《廣告法》幫助守護朋友圈的信任。